一、受理单位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二、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三、审批条件
属于东侨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城市道路
四、申请材料
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许可申请表;
3、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
4、管道挖掘、管线敷设设计文件或示意图;
5、涉及园林、自来水、污水管网的均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否则无需提供);
6、挖掘道路、管线敷设竣工后修复方案;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决定
六、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八、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3-2921110
投诉电话:0593-2921167(东侨行政服务中心)0593-2726789(东侨效能办)
受理地址:宁德市会展中心东馆东侨行政服务中心
交通指南:乘坐6路、8路、18路、20路、22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