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古树名木(二级)迁移审查 (委托)
时间:2017-8-28 来源:东侨建设局 作者:管办
一、受理单位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二、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
三、审批条件
因建设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并符合《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申请材料
1、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审批表(原件1式4份);
2、迁移方案(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表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决定
六、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八、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3-2921110
投诉电话:0593-2921167(东侨行政服务中心)0593-2726789(东侨效能办)
受理地址:宁德市会展中心东馆东侨行政服务中心
交通指南:乘坐6路、8路、18路、20路、22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