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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时间:2017-8-28  来源:东侨建设局   作者:管办

一、受理单位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二、法定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
三、审批条件
具体条件见《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四、申请材料
   1、单位(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原件1份);
   2、《城市树木移植、砍伐、修剪许可申请表》(原件3份);
   3、建设用地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4、树木权属单位或养护管理单位同意砍伐、移植、修剪的文件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5、补植树木或者其他补救措施(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
   7、委托书、承诺函(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决定
六、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无收费
八、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3-2921110
    投诉电话:0593-2921167(东侨行政服务中心)0593-2726789(东侨效能办)
    受理地址:宁德市会展中心东馆东侨行政服务中心
   交通指南:乘坐6路、8路、18路、20路、22路公交车至会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