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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关于彭先政等住房保障对象退出保障的通知

东侨房退〔2017〕3号

时间:2017-8-9  来源: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作者:管办

 

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及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经核实,现对不符合保障对象,汇总如下:

1、彭先政,身份证号码:360430198407******,档案编号:1296,房号:3#202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2、张虎,身份证号码:412901197301******,档案编号:1107,房号:3#1006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3、孙贵江,身份证号码:152123196012******,档案编号:1290,房号:4#106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4何安凯,身份证号码:352201198711******,档案编号:1298,房号:4#304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以上共计4人予以退出保障,并收回房源。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