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及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经核实,现对不符合保障对象,汇总如下:
1、彭先政,身份证号码:360430198407******,档案编号:公1296,房号:3#202,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2、张虎,身份证号码:412901197301******,档案编号:公1107,房号:3#1006,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3、孙贵江,身份证号码:152123196012******,档案编号:公1290,房号:4#106,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4、何安凯,身份证号码:352201198711******,档案编号:公1298,房号:4#304,申请人主动退出保障,予以收回公租房房源。
以上共计4人予以退出保障,并收回房源。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17年8月7日